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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务部拟将钢铁流通企业分5级

作者:管理员 时间:2011-06-08

日前,由商务部提出,并组织中国金属材料流通协会和中国五矿集团公司起草的《钢材加工配送中心建设管理规范》和《钢铁流通企业经营管理分级评定》2项行业标准,正处于意见公开征求期。
  据《钢材加工配送中心建设管理规范(征求意见稿)》内容显示,该规范制定的初衷为,“为适应我国钢材加工配送中心建设和发展的需要,规范我国钢材加工配送中心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,不断提高钢材加工配送中心的建设和管理水平,促进建设、管理科学化、规范化。”
  而《钢铁流通企业经营管理分级评定(征求意见稿)》则表示,“目前,我国各类规模的钢铁流通企业已有10多万家,为我国及世界钢铁产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。但长期以来,我国钢铁流通行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经营管理水平偏低、经营不够规范、集中度低、企业规模和实力参差不齐、诚信体系不完善等诸多问题,需要进一步加强引导和管理。”
  据介绍,《钢铁流通企业经营管理分级评定》将适用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钢铁流通企业,但不包括钢材市场、钢铁物流园区和第三方钢铁电子交易企业。
 《钢铁流通企业经营管理分级评定》内容还显示,新标准将按照钢铁流通企业的注册资本、经营场所、经营规模、经营规范、社会责任、企业诚信度、社会评价、可持续性发展等进行评分,并根据分数将钢铁流通企业划分为五个等级,依次为1A级、2A级、3A级、4A级、5A级。其中,A的数量越多,表示钢铁流通企业的级别越高。
  对上述新标准,钢铁业内人士可以通过电话、电邮等方式在6月15日前,将意见反馈给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。
  但是,据了解,因目前两大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布时日尚短,钢贸商对两大标准的出台消息及意见征询渠道知之甚少。
  此外,已有业内人士对新标准发表评论称,当前钢铁流通行业确实存在经营管理水平偏低、经营不够规范、集中度低等问题。而此标准对钢铁流通企业进行分级,可以规范行业秩序,更好地扶持大型流通企业,提高行业门槛,控制不合规的钢贸企业发展,促进钢贸企业不断完善硬件条件,也会促进钢贸企业的集中度。
  但是,也有许多钢贸商对两大标准“唱反调”,表示两大新规,尤其是对钢铁流通企业的评级,执行难度太大,可能会成为一纸空文。
  据此前曾从事过钢铁贸易的黄东律师表示,比如,对钢铁流通企业的评级一项中,销售钢材量占了较大比重,而且各个等级对销售钢材及钢铁相关产品总量做了明确的规定。但是,有许多钢材品种因为技术高端,用量较小,销售量是不可能和建材、热轧这类品种相比较,因此,各品种的销售量评分标准有待于进一步细化。
    有贸易商则提出,对流通企业的评级标准,市场是否认同;是贸易商主动报名参评,还是相关部门直接对十几万家贸易商进行综合评级;如果是所有贸易商纳入评级范围,其行政成本多高,一系列问题都需要考虑。
  “况且,新标准没有实质性的奖惩措施,执行难度大不说,内容方面看来,也没有实质性力度。”有贸易商对此直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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